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69号
颁布时间:2002-05-27
2002年5月27日 财税[2002]69号 为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增长,经国务院批准,企业2002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 汇贴息和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高新技术七类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 汇增加贴息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按财税[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