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01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760号
颁布时间:2001-10-17
2001年10月17日 国税函[2001]760号 北京、浙江、山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企业 集团,到2000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支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发展,现将该集 团2001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的8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1年度由中 国华能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集团所属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 交所得税办法。 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 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所在地省级国税局确认后,从 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 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 地国税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 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华能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地址 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含派出管理机构) 北京 2 北京华能产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 3 中国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北京 4 中国华能财务公司 北京 5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北京 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辛店电厂 山东淄博 7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白杨河电厂 山东淄博 8 浙江华能长兴电厂 浙江长兴 (1)
上一篇:
国家税务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会计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