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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9]188号颁布时间:2009-06-03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