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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9]91号颁布时间:2009-05-0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2009年国际税收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表》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