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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546号
颁布时间:2008-11-13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
》(国税函[2008]8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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