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国税函[2008]509号颁布时间:2008-10-21
东城、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