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7]204号
颁布时间:2007-07-20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314号)中市局补充意见第二条至第五条停止执行。
各局应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的各项规定执行,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局。
上一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