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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164号
颁布时间:2007-03-20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国税函[2007]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7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二、请各局将2007年度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下载方法通知你局管辖的退税企业。
2007年度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企业。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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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乙醇生产销售无水乙醇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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