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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20号
颁布时间:2007-01-1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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