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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地方频道内容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地税纳[2006]516号
颁布时间:2006-12-2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地方频道内容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办发[2006]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维护北京地税良好网上形象,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
一、按照总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北京地税频道中设置了“领导信息”、“局况介绍”、“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计划总结”、“税收法规”、“办税指南”、“统计数据”等内容需要实时更新维护的栏
二、以上栏目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以下处室负责提供。“领导信息”、“局况介绍”、“机构设置”内容由人事处提供;“工作动态”、“计划总结”内容由办公室提供;“税收法规”、“行政许可”内容由法制处提供;“办税指南”内容由征管处提供;“统计数据”内容由计会处提供。
三、市局纳税服务中心负责访问总局网站维护系统进行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操作,各处室按照《通知》的要求将需要更新的内容(电子版)提供给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中心接到当日在网上发布。
四、各单位需要在总局网站开设特色栏目的,请将需求报送纳税服务中心,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纳税服务中心与总局联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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