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3]203号
颁布时间:2003-05-19
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142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一篇: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源报表数据审核、上报及税源分析工作要求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