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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548号
颁布时间:2005-10-20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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