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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268号
颁布时间:2005-09-2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发[200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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