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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477号
颁布时间:2005-08-29
2005年8月29日 京国税函[2005]477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 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63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 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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