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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合金取消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
京财税[2005]634号
颁布时间:2005-05-23
2005年5月23日 京财税[2005]634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合金取消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财税 [2005]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合金取消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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