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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288号
颁布时间:2005-05-16
2005年5月16日 京国税函[2005]288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情况的通报》(国税函 [2005]324号)转发给你们,从总局的通报情况看,我市海关完税凭证第一 联采集数据正确率为94.78%,低于全国96.97%的平均水平,请各局按照 总局、市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的采集工作,加大数据的审核 力度,特别是手工申报方式下受理纳税申报环节的数据审核,并继续做好数据录入环 节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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