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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5]33号
颁布时间:2005-02-07
2005年2月7日 京财税[2005]3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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