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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奥组委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4]557号
颁布时间:2004-11-22
2004年11月22日 京地税地[2004]557号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奥组委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4]187)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北京奥组委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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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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