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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340号
颁布时间:2004-12-01
2004年12月1日 京国税发[2004]34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 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和 贯彻落实,做好对小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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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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