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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4]338号
颁布时间:2004-07-01
2004年7月1日 京地税营[2004]338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4]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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