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三[1994]314号
颁布时间:1994-05-17
1994年5月17日 京税三[1994]314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综字第28号《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 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税 收收入返还的具体办法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后再予贯彻。 在执行财政部(92)财综字第106号《印发〈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 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同时,市局京税三[1992]615号《关于住房制 度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请继续一并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1)
上一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附属宾馆、招待所行业比照执行新会计制度有关帐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