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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宣[2004]333号
颁布时间:2004-06-28
2004年6月28日 京地税宣[2004]33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全系统税务宣传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网送税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4]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情况,通过颁发、张贴市局统一印制的“网送税法”公告宣传品,使广大纳税 人了解免费得到税收法规电子订阅服务的途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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