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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外[1998]449号
颁布时间:1998-09-07
1998年9月7日 京国税外[1998]449号 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 空运输协定〉的通知》(国税函[1998]4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 输协定》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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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南斯拉夫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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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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