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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同原南斯拉夫签署的有关税收协定在我国与克罗地亚之间继续适用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8]022号
颁布时间:1998-01-24
1998年1月24日 京国税[1998]02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同原南斯拉夫签署的有关税收协定在我国与克罗地 亚之间继续适用的通知》(国税发[199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同原南斯拉夫签署的有关税收协定在我国与克罗地亚之 间继续适用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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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深圳远东大理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248户外商投资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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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我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芬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两个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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