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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单位关于下发第二批使用新疆棉“以产顶进”项下享受零税率的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进[1998]287号
颁布时间:1998-06-24
1998年6月24日 京国税进[1998]28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单位《关于下发第二批使用新疆棉“以产顶进”项 下享受零税率的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1998]外经贸管发第244号)转发 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关于 下发第二批使用新疆棉“以产顶进”项下享受零税率的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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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退税提供专用税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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