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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关于加强对因公出国团组安全教育的通知
外领函[2004]2024号
颁布时间:2004-09-23
随着我对外开放与合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入,通过因公渠道组团赴国外人员日益增多,在外遭遇不测、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主要表现在:1、交通事故频发。2003年湖南高教考察团在美国发生的车祸造成多名团员死伤,损失惨重。2、被偷盗、抢劫现象严重。今年以来在法、比、英、意等国连续发生多起相关案件,主要集中在景点、饭店、机场及车站等公共场所和汽车、火车及地铁等交通工具上。3、受骗上当或被敲诈情况渐多。不法分子使用搀杂有毒物质的饼干,诱骗我团组成员食用,致我人员神志不清后抢走钱物,或冒充便衣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我团组车辆,借检查之名实施抢劫,使我团组蒙受较大财产损失。4、遭暴力袋击事件时有发生。今年3月我一团组在秘鲁某景点遭持枪歹徒胁迫,不仅护照、机票和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有的还受伤。
上述事件的发生既有国际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各国治安环境日趋复杂的原因,也存在我团组成员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不力等因素。为保护我团组在外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类似事件的发生机率,保证我对外交往健康有序地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因公出国团组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出国团组切实做到:
一、了解并遵守往访国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交通方面的规定,如道路是否为左行、高速公路具体限速等。对当地接待单位提出安全守法要求,同时自身也应自觉遵照执行。
二、人出境时,要事先了解有关国家的报关手续和具体要求,以免受阻。
三、增强防盗、防抢等自我保护意识。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如确有需要,应避免在景点、餐馆和饭店等公共场合显露。晚上避免单独去偏僻地区。不要食(饮)用陌生人递送的食品或饮料。留意着装或便衣警察的检查,如被拦截,要保持镇定,请对方出示工作证件并记录其证件号。如有疑问,应迅速与当地警察机关和我驻外使领馆联系。
四、注意报案时机和程序。遇有不测或受到侵害时,应马上记下发生时间、地点、过程及嫌犯个人特征,清点损失钱物,尽快向当地警察机关报案。报案后要索取案件编号、值班警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事后追踪案件进展。同时,要尽快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并向国内派出部门和所在地外办报告。遇有重大涉我因公出国团组人员伤亡事故(件),应及时将有关处理意见上告我部。
特此通知。工作中有何问题、意见及建议望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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