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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申报软件的补充通知
安监管司办函字[2003]115号
颁布时间:2003-11-04
2003年11月4日 安监管司办函字[2003]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局办公室《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申报软件和打印机型号的 通知》(安监管司办函字[2003]21号)下发后,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 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和经营企业使用国家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 批软件和申报软件(以下分别称审批软件、申报软件),审批发放了一批经营许可证, 初步建立起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数据库。根据发证机关和部分经营企业的反映, 国家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审批软件、申报软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审批软件 (3.0版)、申报软件(3.0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发证机关继续免费使用审批软件,经营企业免费使 用申报软件;并可从国家局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和北京多润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msdsonline.com.cn)分别免费下载审批软件(3.0 版)和申报软件(3.0版)。 二、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必须使用申报软件制作电子版申报材 料,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发证机关。 三、不具备制作电子版申报材料条件的企业向为其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安全评价 机构提供填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由安全评价机构代 其下载申报软件并制作电子版申报材料。安全评价机构代经营企业下载申报软件,制 作电子版申报材料的,不得向经营企业收取费用或增加安全评价服务费用。 审批软件和申报软件是审批发放、打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工具,也是 构建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数据库、建设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政务信息系统的 重要手段。各发证机关、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审批软件和申报软件,提高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效率,保证经营许可证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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