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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财税电字[1997]001号
颁布时间:1997-12-24
1997年12月24日 财税电字[1997]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96]财税字018号)规定了对化肥、农药等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在1997年 底以前免征增值税。有些地方来电询问1998年如何执行。经研究明确,在没有新 的政策规定之前,该项政策1998年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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