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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01号
颁布时间:2000-12-25
2000年12月25日 财税[2000]101号 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财政局: 《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的报刊,属于享受宣传文化 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据此,同意对《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按照《
关于继续对 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6]78号)的规定, 享受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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