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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考[2008]7号颁布时间:2008-08-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现将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三个规则守则的通知》(财考[2001]1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rar
二OO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