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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法律责任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5-30
2001年5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计 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评估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年4-6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具体 安排》,现将法律责任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6月16至19日。6月15日报到,6月20日返程。 二、培训内容: 1.民法基本理论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2.合伙制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比较 3.行业监管法律问题及分析 4.注册会计师涉案案例分析 5.事务所风险控制 请各协会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年4-6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 具体安排》的要求选派人员,并及时将报名表传真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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