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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国税函[1999]162号
颁布时间:1999-04-07
1999年4月7日 国税函[1999]162号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饲料的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目 注释做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饲料国内增值税的征免税范围。请你署按此《通知》 规定,相应调整饲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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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从外贸企业取得出口退税款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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