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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1997]598号
颁布时间:1997-11-07
1997年11月7日 国税函[1997]598号 福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 知》(民航运函[1997]906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互免内地、澳门航空公司运输收入有关税收的通知》(国税发[19 97]107号)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知 (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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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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