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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税发[2000]128号
颁布时间:2000-07-14
2000年7月14日 国税发[200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和完整,进一 步促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0年继续开展全国税收执法检查。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 税法的统一、完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进程,为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创造条 件。通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的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的 法制化、规范化,树立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勤政高效的新形象。 二、检查内容 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内容是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包括抽象行政 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以1999年以来的税收执法情况为重点,重大问题可以溯到 以前年度。具体内容主要是: (一)各地制定的涉税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税 法; (二)各地对《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贯彻 落实情况,重点是各地对自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纠正情况; (三)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存在定率征收的问题; (四)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六)各地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 (七)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有无擅自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 标准;对证券公司股民保证金帐户利息的征税情况;外籍个人纳税义务的界定; (八)对上市公司的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情况,有无扣除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的情况; (九)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情况,重点是生产性企业的认定, 折旧办法、减免税的执行情况等; (十)纳税保证金没票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情况; (十一)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 (十二)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 以罚代刑的问题; (十三)听证和案件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依法举行听证,是否按规定 执行查处分开制度,是否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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