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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创〔2015〕16号颁布时间:2016-01-28
各区科技、税务、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促进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穗转化,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附件:广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