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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便函[2015]44号颁布时间:2016-10-09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省局经研究决定,对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航信”)2015年增值税预征率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自2015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湖北航信货物销售部分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1%,应税服务部分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5%。 货物和劳务税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