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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0]94号
颁布时间:2000-05-29
2000年5月29日 青地税发[2000]94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 知(2000年5月9日 鲁地税函[2000]10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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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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