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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10-02-03
因春节放假,春节期间地税机关发票柜台不安排值班售票,特提醒发票用量大的纳税户务必在节前备足发票。2010年2月份的地方税收、社保费申报期延长至2月22日,请广大纳税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