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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龄球、台球场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8-11
2000年8月11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经省人民 政府同意,对保龄球、台球场的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由10%下调至5%。 本通知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认真做好税率调整后 的征收管理工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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