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征[2000]48号
颁布时间:2000-11-01
2000年11月1日 浙国税征[2000]48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 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 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我省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为了保证安装质量,切实消除 安全隐患,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组成有税务、质量技术监督、 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小组,对本地的税控装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要进行整改,并把检查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对未完成安装税控装置的市县,要集中力量,抓紧安装,务必于11月底前安 装完毕。同时,各地要做好税控装置投入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三、各市于2000年12月15日前将安装工作总结及加油站税控安装有关情况统计表 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1、加油站税控安装有关情况统计表(略) 2、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 控装置问题的通知 (2000年9月12日 国税发[2000]159号)(略)
上一篇: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