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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0]187号
颁布时间:2000-11-30
2000年11月30日 浙国税流[2000]187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进出口税收 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11 月9日 国税发[2000]18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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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杭州海关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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