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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函[2003]163号
颁布时间:2003-10-30
2003年10月30日 宁国税函[2003]163号 雨花台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 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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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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