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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孟加拉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7]017号
颁布时间:1997-01-28
1997年1月28日 苏地税发[1997]017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6]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孟加拉国两国政 府避免双生征税协定文本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 工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孟加拉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 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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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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