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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2]第182号
颁布时间:2002-06-04
2002年6月4日 苏国税函[2002]第182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全省烟草系统2001年度工资税前列支标准发给你们,请各地据此认真核 实所在地烟草企业2001年度工资计提、列支数额;凡工资计提数超过标准或实际 支出小于列支数的部分应作纳税调整,并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附件:2001年度江苏省烟草系统工资税前列支标准(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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