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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162号
颁布时间:2003-07-23
2003年7月23日 苏国税发[2003]162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 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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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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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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