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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衔接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96号
颁布时间:2003-09-29
2003年9月29日 苏国税发[2003]第196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衔接的通知》(国税发 明电[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 的金税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接受系统安装完毕后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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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煤浆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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