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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采选过程中的低品位矿石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7]78号
颁布时间:2007-11-0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采选过程中的低品位矿石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的批复
》(国税函[2007]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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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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