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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25号
颁布时间:2007-07-06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鉴于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的商品范围较广,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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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7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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