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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2006]9号
颁布时间:2006-07-03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5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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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6年度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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