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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考前培训行政审批项目后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稽[2004]63号
颁布时间:2004-07-23
2004年7月23日 沪国税稽[2004]63号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考前培训行政审批项目后进一步加强后 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总局文件精 神,制定本市具体贯彻实施办法,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局备案。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考前培训行政审批项目后进一步加强后续管 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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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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